学院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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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介绍

辽宁省巡视巡察学院(辽宁省监察官学院巡视巡察分院),经辽宁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由辽宁省委巡视办与沈阳师范大学共建,承担巡视巡察专业人才培养、巡视巡察学科建设、巡视巡察理论与实践研究等重要任务,是全国首家以“巡视巡察”命名的特色学院。

2023年3月学院成立以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充分发挥省委巡视办和沈阳师范大学合作办学优势,以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巡视巡察人才为根本,以服务巡视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核心,突出巡视巡察工作特点和时代特征,突出政治导向、实践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凝心聚力把学院建成国内一流、特色鲜明的巡视巡察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巡视巡察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摇篮、巡视巡察理论与实践研究的重要高地、党委和巡视巡察机构决策咨询的重要智库为新时代巡视巡察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学院构建了高效协同的组织领导体系。由省委巡视办和沈阳师范大学有关领导同志组成共建领导小组,院长由沈阳师范大学党委书记姜凤春兼任,统筹学院全面发展;学校党委副书记、校长、教育部长江学者杨松兼任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汇聚包含省委巡视组原组长谢振远在内的7名专家组建专家委员会,提供专业学术引领;学校纪委书记、二级高级监察官杨旭作为分管校领导,全面统筹学院发展规划、资源整合与重点任务落实。

学院着力打造了一支由“学界专家+实务骨干”组成的双师型师资队伍。目前,队伍中拥有第七届辽宁省委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1人、省级教学名师1人、校级教学名师1人;建有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指导教师团队1个、沈阳市“双服务”特色示范项目团队1个。此外,学院还选聘了来自马克思主义理论、法学、公共管理、数据科学等学科的校内外高水平教师及巡视巡察实践业务骨干52名,形成了一支专业多元、结构合理、理实兼备的教学科研队伍,为学院各项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学院建立了系统化的巡视巡察干部培训体系。着力于不断促进巡视巡察干部政治能力的提高、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的增强、专业能力的提升、综合素养的夯实,开设《习近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论述》《巡视巡察实务与公文写作》《现场巡视巡察“六步工作法”》等60余门课程。创新教育培训理念和课程组织方式,丰富教育培训内容和手段,完善理论授课、互动答疑、情景模拟、学员论坛、报告研讨等多元化教学方式,已举办市县区、省属国企、高校及央企巡视巡察干部培训班16期,累计培训1300余人次,满意度达99%。

学院稳步推进巡视巡察学科专业建设,着力构建“微专业—本科—硕士”衔接贯通的培养体系。完成巡视巡察本科专业预申报,2026年3月微专业开始招生;巡视巡察目录外二级学科备案工作有序推进,计划2027年招收首批“巡视巡察”方向硕士研究生。根据“十五五”规划,学院将持续夯实学科基础、完善培养机制,推动实体化建设,系统化培养政治强、专业精、实践强的高素质巡视巡察专门人才。

学院积极构建科研、资政与服务联动的发展生态。依托辽宁省巡视巡察理论与实践研究基地,推进有组织科研,形成“科研—转化—应用”闭环。目前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重点项目、省纪检监察专项重大项目各1项,省部级及市级课题近20项;发表CSSCI等高水平学术论文17篇,出版专著2部;12篇咨询报告获国家级或省级采纳、批示。同步建立“理论—实践—宣讲”三位一体咨询机制,专家团队全程参加省委多轮巡视服务专班,按照省委巡视办的安排,进行巡前培训授课,深入各巡视组开展现场指导;为辽宁省司法厅、消防总队等20余家单位提供专题培训和政策宣讲,切实发挥在全面从严治党与服务辽宁振兴中的“思想库”与“智囊团”作用。

建设好辽宁省巡视巡察学院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伴随着辽宁省巡视巡察工作迈向全国第一方阵的坚实步伐,巡视巡察学院将进一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精耕细作、久久为功,高质量培养巡视巡察人才,高水平服务巡视巡察工作,确保见成效出战力,在新时代新征程不断展现新气象新作为。